“多虧了你們的幫助
為我討回了一個公道
謝謝你們!”
11月22日上午
南鄭區某鎮一村民陳某帶著母親和妻子
來到區市場監管局
激動地表達著感激之情
并將一面寫著“老百姓的保護傘”
字樣的錦旗送到了執法人員手中
錦旗代表著群眾的認可
更凝聚著南鄭市場監管人
對市場監管事業的辛勤努力和
對維護百姓利益的不懈追求
春節本是個讓中國老百姓歡天喜地的節日,可2019年的春節卻沒能讓陳某高興起來。陳某在走親訪友的過程中,親戚發現他于2018年7月在南鄭區某汽車銷售公司購買的汽車并不是新車,而是一輛“國四”排放標準的庫存二手車。親戚的這一發現,讓陳某頓時感覺“沒了面子”又“丟了銀子”。隨后,陳某與涉事公司多次協商,但均未得到有效答復。2019年3月,苦惱又無助的陳某找到了南鄭區市場監管局。
讓陳某沒想到的是,抱著“試試看”心態前來的他,很快被熱情專業的執法人員所接待,并迅速進入投訴受理的各個流程環節。詢問、登記、保存證據……各個步驟高效有序進展,讓本來心情忐忑的陳某很快吃下了定心丸。
南鄭區市場監管局按照辦案程序,在精心分析研判案情后,立即成立專案組,迅速開展案件調查。經過執法人員的多方取證和不懈努力,證實該汽車銷售公司在涉事車輛銷售過程中確有隱瞞車輛真實信息、惡意誤導消費者的欺詐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并據此形成完整事實經過和證據鏈條。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南鄭區市場監管局對涉事汽車銷售公司的違法行為處以40萬元罰款,并責令其與陳某妥善協商賠償問題,以確保陳某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在執法人員的反復協調督促下,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由涉事汽車銷售公司一次性支付給陳某賠償款3.5萬元。在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的見證監督下,這筆錢很快被交到了陳某手上。至此,這場因買車引起的維權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陳某緊鎖的眉頭,也因其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效保障而變得舒展開來。
本案處罰主體金額較大,前后歷經區法制辦行政復議,區人民法院一審及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均維持了行政處罰決定,40萬元罰款入繳國庫,社會輿論反映熱烈。本案的查處對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倡導誠實守信依法合規經營、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近年來
南鄭區市場監管局持續開展
汽車消費市場專項檢查整治
有力規范了汽車消費領域亂象
保障了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撐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傘”
“為了消費者的‘315’
我們寧愿‘996’”這句話
已然成為了南鄭市場監管人的責任共識
也化作了南鄭市場監管人
不忘為民服務初心
牢記市場監管使命
切實維護法律尊嚴的點滴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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