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洋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在武康路十字附近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時,封某某因駕駛摩托車存在多項違法行為被依法處罰。
當日10時左右,一輛紅色二輪摩托車沿洋縣武康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駛,且駕駛員未佩戴安全頭盔,民警看到后立即上前要求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并出示相關證件,駕駛員封某某吞吞吐吐的說不清楚。
后經公安內網查詢,發現封某某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所駕駛的陜FY***2號二輪摩托車逾期未檢驗。按照辦案程序規定,民警將封某某口頭傳喚至大隊辦案區進行進一步調查核實,確實封某某存在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駕駛機動車逆向行駛、駕駛摩托車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4項交通違法行為。
民警要求封某某學習相關法律規定,并對其作出相應行政處罰,告誡其要引以為戒、珍愛生命,切勿再次逾越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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