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晚8時50分許,城固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街上巡邏過程中發現一名哭泣的小男孩,經詢問得知,該男孩母親在縣城某服裝店上班,小男孩在離家尋找母親的路途中不慎迷路,執勤民警經過仔細詢問,按照小男孩所說的家庭住址,安全地將小男孩護送回家。
孩子走丟 時有發生
了解防走失知識十分重要
各位寶爸寶媽
一定要教會孩子做到這些
01、記住父母的信息
三歲以上的孩子,父母要教孩子牢記自家的詳細地址、父母的姓名、電話號碼、工作單位,并能背下來。家里的親戚朋友或可以依靠的人的相關情況,也可以讓孩子記住,這些信息十分有用。
02、學會求助
教會孩子識別可以求助的對象,例如超市工作人員、警察、軍人、小區保安、商店的老板等工作人員。求助別人打電話報警、聯系父母。報警電話110,也一定要讓孩子牢記。
03、做好提醒和防范
提前跟孩子做好約定,比如沒有父母的通知絕不能跟陌生人走,去同學家或跟同學一起在外面玩,行蹤要及時跟父母匯報,還有父母突然有事不能去接該怎么辦等等,這些都要提前說好。尤其要提醒孩子“不要跟陌生人上車”。
04、指定委托人接孩子
家長和學校老師也要做好約定,比如放學后必須由父母或家里親人來接孩子,如家長臨時委托朋友來接,一定要提前和老師電話通知,核實接送人信息,現場查看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再三確認并簽名,否則絕不要讓孩子離開。
05、養成集體活動的習慣
要教導孩子,僻靜、人少的地方不要去,不要總是一個人活動。最好和同學、朋友一塊走,養成群體性活動的習慣。家長平時也要多帶孩子參加集體活動,增強孩子的自我應對能力、自我保護能力和鑒別能力。
06、原地等待
告訴孩子,外出時如果找不到媽媽爸爸要站在原地等候,媽媽爸爸一定會回來找你。不要因為著急而走動也不要坐在地上或蹲下,更不要跟著陌生人走,最好在原地等待。如果等待太久,可向警察或工作人員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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