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西鄉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
(一)
任命:
呂小英同志為西鄉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
張遠慶同志西鄉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呂小英同志西鄉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選舉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二)
任命:
陳亮同志為西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韓飛同志為西鄉縣信訪局局長。
接受:
夏兮、秦娥、晁松林同志辭去西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
免去:
孟新平同志西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
陳永慶同志西鄉縣信訪局局長職務。
(三)
免去:
羅鳴環同志西鄉縣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四)
任命:
余斌同志為西鄉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李德興同志西鄉縣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蒙武同志西鄉縣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范斌同志西鄉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周化銅同志西鄉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穆光華同志西鄉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吳遠成同志西鄉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趙晞同志西鄉縣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蒙康、徐樂厚、邱廣興、張履興、袁麗等同志人民陪審員職務。
(五)
接受:
姚長德辭去西鄉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縣人大常委會委員的請求。
西鄉縣人大常委會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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