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價格提醒
告誡函
全市各市場主體:
針對當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為維護雙節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行為,防止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發生,確保防疫物資、大宗商品及生活必需品價格穩定,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嚴格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各相關經營者與全社會一道眾志成城、抗擊疫情,保持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總體平穩,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
二、嚴格依法明碼標價。經營者應當明碼標價,切實做到價簽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完整、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規捆綁銷售、搭售其他商品。
三、不得利用疫情事件隨意提高藥品、醫療器械、糧食、食用油、蔬菜、肉禽、雞蛋、牛奶等生活必需品的銷售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不得搞價格促銷活動,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四、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虛假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市場巡查檢查力度,對經提醒告誡仍然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從重從快處罰,情節嚴重的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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