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坪縣公安局緊盯全市公安機關“大干四季度,收官全年紅”任務目標,聚焦“強防范、降發案,重打擊、保民安”冬季攻勢主責主業,始終保持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案件的凌厲攻勢,重拳出擊、持續加力,查處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抓獲嫌疑人一名。
10月31日凌晨,佛坪縣公安局巡邏民警在河道巡查過程中,途徑西岔河鎮銀廠溝口椒溪河位置時,現場發現并查處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收繳捕魚器一臺、捕魚桿一個、捕魚網兩副等捕魚工具及捕獲的野生鮮魚24條。
經審訊,嫌疑人王某對其在椒溪河內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漢中公安提醒您:
切莫貪圖一時口腹之欲用生命安全做賭注,進行非法捕撈水產品,破壞自然和生態環境。電魚、毒魚是我們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若群眾發現可能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行為,可直接向公安機關舉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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