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鎮巴縣人民法院漁渡人民法庭牽頭漁渡派出所、赤南鎮綜治中心、赤南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經過長達兩個多月的共同聯調,妥善化解一起兒童玩火導致獨居老人房屋及屋內財物燒毀而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案情回顧:2023年農歷正月初三,鎮巴縣赤南鎮長灘社區的居民還沉浸在濃厚的春節氛圍里,五歲的小徐和玩伴們在獨居老人老何的舊房前空地上玩耍,小徐玩打火機時不慎將老何堆放在屋檐下的柴禾點燃,火勢迅速蔓延,將土木結構的舊房屋頂引燃。聞訊趕來的干部群眾立即將老何救出,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奮力撲救才將大火撲滅,事故幸無人員傷亡,但造成了老何的四間土木結構房屋、屋內財物燒毀。
老何因向小徐監護人索賠無果,便在兒子的陪同下到漁渡法庭咨詢和求助。法庭負責人立即帶領干警前往現場進行勘查,并走訪了相關當事人,后與鎮政府、村委會一同在轄區派出所協助下厘清了事故原因,初步確定了財產損失情況。事故主要造成老何兩部分財產損失,一是土木結構房屋受損四間,二是屋內家具、日用品、電器損失等。考慮到受損房屋為農村老舊土木結構,價值認定難度大、鑒定評估耗時耗力,且有鑒定不能的風險,屋內物品皆悉數燒毀,老何面臨舉證困難的訴訟風險。因此,法官決定借助鎮政府綜治平臺,聯合鎮、村、轄區司法所、派出所啟動多元化解程序進行訴前調解。
調解前,法庭一方面充分聽取了老何的訴求,他表示自己在老屋獨居多年已成習慣,不習慣在子女的樓房居住,要求將受損房屋推倒重建,同時賠償屋內物品和現金損失共計56495元;另一方面聯合轄區派出所共同給小徐父母做思想工作,派出所警官向其通報了事故成因、調查結論,法官向其釋明了監護人的權利、義務及責任,最終小徐父母擺正了心態,表示愿意配合積極處理。調解中,為防止房屋土質墻壁受雨水浸泡倒塌而擴大損失,法庭提出了“求同存異,兩步走”的策略,即雙方在同意對房屋進行維修加固的基礎上,暫時擱置其它財產損失的爭議,搶在雨季到來前完成對房屋的維修加固。在具體實施上分“兩步走”落實:第一步,先召集雙方在鎮、村干部參與下進行座談,邀請有危房改造經驗的村民共同制定維修加固的方案,最終雙方就房屋維修加固達成了一致意見,并簽訂了協議。為趕在雨季前完成施工,法庭干警、鎮村干部積極督促監護人搶抓有利天氣積極施工,終于在4月中旬完成了維修加固,老何順利地安全入住;第二步,對財物損失賠償問題,采用“背靠背”調解方式分別做雙方的工作,對老何進行情緒疏導,幫助老人合理、合法核算損失,同時引導小徐父母換位思考、提升法律意識。經過不懈努力,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小徐父母賠償屋內物品損失18000元,小徐父母當場給付4000元,確保老何近期購置生活用品等,余下的賠償款年底一次性賠付。至此,該糾紛通過多元解紛方式在訴前得到有效化解。
今年以來,鎮巴縣人民法院漁渡人民法庭積極踐行“楓橋式人民法庭”的工作方式,積極推動以“源頭預防為主,非訴機制挺前”的訴訟處理新模式,規范和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逐步形成了分工有序、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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